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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水下文化資產潛水人員教育推廣工作營」

緣起

水下文化資產為人類過往活動重要的歷史遺物,這些沉沒在水下的沉船、城鎮及洞穴等遺產可印證、補足人類歷史資訊,是全人類重要的文化資產。水下文化資產長期沉沒在水中,多數是因漁民或由潛水人員最先發現,爰此,讓長期於海域活動之潛水人員瞭解水下文化資產,我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範,進而體認其重要性,成為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第一線的守護員,是獲取水下文化資產資訊的最佳來源之一。

藉由傳播潛水人員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知識及宣導如何處理發現水下文化資產正確觀念,讓更多水下文化資產能在被發現的第一時間可立即被通報,避免其文化歷史脈絡遭受破壞,以立即獲得適當的保存維護。

同時,落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所秉持之公眾參與原則,提升潛水人員對於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相關知能,進而達到全民共同維護水下文化資產之目的。

計畫目標

本計畫期透過「水下文化資產潛水人員教育推廣工作營」之辦理,傳播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公約、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基本原則、規定,以及潛水人員相關知識、通報方法與潛水人員保護水下文化資產倫理守則,本(109)年度訂8月及10月分別於綠島及墾丁辦理水下文化資產潛水人員教育推廣工作營,藉以培訓潛水人員種子守護員,達到全面推廣水下文化資產保存,全民共同維護水下文化資產之目的。

主辦單位:文化部文化產局

承辦單位:淡江大學海洋及水下科技研究中心

109年「水下文化資產常民教育推廣活動」

緣起

水下文化資產的遺址,近年來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許多國家更大力推廣與水下文化資產結合的深度知性行程。另一方面,為了發展海洋教育,各級高中、國中、小學教師,亦針對水下資產保存,設計許多的課綱和教案,作為課堂授課之用。舉辦本研習活動,將有助於相關人員對於水下文化資產之了解,提供基礎知識,拓展保護水下文化資產觀念之傳播。

計畫目標

水下文化資產分成海域和陸域兩個部分,海域和陸域通常是相關連的,如琉球漂流民事件(1871),最後引發牡丹社事件(1874),因此發生的地點,由八瑤灣旭海一帶來到車城一帶,並連接石門古戰場等區域。羅妹號事件(1867),也是該船撞上臺灣最南端的七星礁,船員從「龜仔甪社」(今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旁社頂部落)上岸,引起了排灣族、美國和清廷的角力,這些都是與水下資產相關的歷史事件故事。
本計畫針對具推廣水下文化資產有潛力的民眾辦理「水下文化資產常民教育推廣活動」 藉由陸域與近岸水域有關之水下文化資產歷史故事結合,規劃水上、水下文化路徑路線,邀請學員,一邊參觀相關博物館、參訪岸上史跡點,再配合講授保存水下文化資產課程與導覽解說,藉此,培訓推廣保存水下文化資產潛力種子人員,落實水下文化資產常民教育,引導各層級之教育人員向下逐步推廣水下文化資產保護之工作,達到全面推廣及全民共同維護水下文化資產之目的。

主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淡江大學海洋及水下科技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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